也許這說的偏頗了點...
但我相信..『是的~沒有不偷吃的人..只因為他(她)們願意克制..』
如果克制不了 也請記得事後擦嘴~別落得大家難堪~
不過說真的..偷吃真需要點技巧原則..不然要是被抓包..嘖~~可是有得玩了!!
以下摘自阿飛 不會飛 - a_fei.com
「為什麼有些男人愛偷吃?」
這個問題就跟妳問「公狗為什麼看到電線桿就會抬腳」是差不多意思的,很抱歉,我必須沉重地告訴妳,會偷吃的男人通常是「慣犯」,如果妳的男人會偷吃,那他就有九成的機率會一犯再犯,剩下的一成是他找不到機會再犯。
但是男人會偷吃並不代表不再愛對方,有些男人甚至會藉由偷吃的罪惡感,來讓自己更加珍惜對方、愛護對方,然後不斷地催眠自己:偷吃是為了要愛妳…
妳收到的禮物越大,代表他捅的婁子越大...
「那為什麼你們男人愛偷吃,又不懂得擦嘴?」
我得承認男人在偷吃的當下,應該都只剩下半身在思考,就算有用腦子的通常也已經精蟲衝腦,所以大部份男人偷吃後所遺留下來的線索,鐵定比吃飯掉的飯粒還多,像是床上來路不明的頭髮、垃圾筒裡還遺留前晚用的保險套、手機簡訊或通話記錄太乾淨或是笨到根本沒刪掉…等等的線索。
女人個個是福爾摩斯,要抓我們男人偷吃的方法,信手拈來就是一把。有的女人會檢查保險套用量,甚至還會做記號,慎防男人會再買來補貨;有的女人會觀察床單是否有異狀,聰明點的還會記錄床單的更換周期;有的女人會定期檢查對方的手機,厲害點的還會直接訂閱「每月通話明細」;有的女人則是以收集發票對獎為由,行掌握對方行蹤之實。
其實很多男人自己非常清楚,女人個個是福爾摩斯,而自己絕不是亞森羅蘋。會這麼犯賤膽敢偷吃,多半是存著僥倖、賭一把的心態,要不然就是妳一再地容忍與原諒他,養成他「被抓到也無妨」的壞習慣。
就像一個長輩告訴我的,只要你認定這女人夠愛妳,就算已經被「抓猴」,當場捉姦在床,只要打死不認帳都有可能混的過去,無論你是要說躺在旁邊的其實是逃犯,而你真是倒霉被她挾持了,還是要說對方其實是來幫傭的,因為正要幫你洗衣服,所以才會脫光光正巧被妳踫見…總之死都不承認,這女人如果真的愛你,包準會沒事,不準不用錢。
偷吃,對男人而言不過是想證明自己魅力與存在感的手段
我問過幾個男性朋友:「如果有機會和辣妹來個一夜情而且保證不會被發現的情形之下,你會不會偷吃?」答案用我的腿毛想也知道,當然是全數通過:笨蛋才不要啊!
我接著問:「如果你與辣妹的一夜情被抓到,你會怎麼辦?」結果已婚的男人全都會想盡辦法尋求老婆的原諒,絕不會為了外頭的狐狸精毀了家裡的觀音廟;而未婚的男人大都表示會以對方的反應來判斷,如果女方咄咄逼人,那很可能會順勢而為,乾脆一刀兩斷。
事實証明,只要是男人都有可能會想偷吃的,沒有的只是他不敢或者是根本沒機會,會偷吃的男人跟沒有偷吃的男人,差別只在於能不能控制自己,所以啊,女人們還是繼續當妳的福爾摩斯吧。
世界上沒有不想偷吃的男人,只有不想破壞眼前與妳這段美好姻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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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猶如包著誘惑的糖衣~令人難以抗拒
自古以來一直被人以"男人都會犯的錯"推託解釋
但女人的錯又是什麼?
太過執著?悶不吭聲?委屈退讓?極力爭取?
若責任也可以隨這句話減輕...又何需道德與羞恥...
*****************************
原文來自:http://blog.udn.com/fsblogger89/1333127
外遇男人的抉擇-作者:愛分享ㄌ
要知道一個人的人生是無法割斷的,幾十年的夫妻生活不可能讓一個人感覺像什麼都沒有.....
外遇男人的抉擇
像我一個年紀四十多歲,身為國際性公司的總經理,在事業上已經有一定成就之後,但是多年的婚姻生活就已經開始很平凡,近幾年與妻子沒有太多性生活,但並不意味著沒有那方面的需求。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造成,或許是厭倦或者幾次的拒絕,生活中的疲累等等,無形中習慣這樣壓抑著性的要求。直到因為工作上關係,認識了二十八歲的第三者,第三者像和煦的春風一樣,讓我重新感受到人生的第二春。
特別是她現代女性的氣息與開朗性格,當發生性關係之後,我對於她的慾望就變得難以自制。其實我一直想在妻子與情人之間尋找一條魚與熊掌兼得的第三條路,我也相信大多數有外遇的丈夫,恐怕都不想拋開結髮妻子而與新歡結婚。我也試圖尋求同時控制兩個女人的方式,但後來我發現這根本都做不到,到頭來反而兩邊都不討好。
我也希望能夠長期保持這樣關係,然而女人對於年齡的恐懼決定了她們也需要有個結果,要不就結婚不然就分手,女人大多不會滿足長期情人的角色,她們還是要顧及到自己的聲譽,包括她們對於做妻子與母親的願望,所以交往一陣子之後,第三者開始從要求更多固定的見面,在外共築固定愛巢甚至最後有了結婚的要求。雖然我認為這樣的要求是合理,但對於妻子卻是不公平。
在十幾年的婚姻過程中,妻子為了這個家跟孩子,做了許多犧牲奉獻的事情,我想每一個有良心的丈夫,都會銘記妻子為他所作的一切,應該說我的這份成功的事業背後,的確有他不可抹煞的一份功勞,如果不是她為我承擔那份做丈夫跟父親的責任,我是不可能取得今天這樣的職務跟地位。
所以我一點離婚的理由都沒有。沒有吵架也沒有相處的問題,經過多年的婚姻我甚至還挑不出毛病,所以僅僅是開口要求離婚,我就猶豫了好幾個月,又該怎麼做才能讓妻子和女兒高高興興的離開?可是第三者開始催促,雖然她很少用眼淚來逼迫,但是心裡壓力是巨大的,她經常會賭氣半個月不和我見面聯繫,而我的情慾又被她給張揚起來,我不能忍受長時間不和她一起的現實。
所以我故意一直想創造與妻子吵架的機會,我變得反覆無常,希望找到一點機會讓我可以找出不順眼的毛病,但是每次吵架過後,妻子還是會遷就我體貼我,最後那些雞毛蒜皮小事的吵架,讓我也很難開口離婚,沒想到我在外面一時獲得了偷情的快樂,卻把自己逼上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第二春的激情對每個中年男人在餘生中有其重要意義,何況我的性慾就像被打開的潘朵拉盒子,想收都收不回去。所以我那陣子特別痛苦,這邊想要保留一個完整的家庭,那邊卻又捨不得放棄這個情人。有時候會覺得為了情歡而放棄十幾年的所建立的生活秩序未免太荒唐,但是有時候又覺得在我一生中,愛情是比什麼都重要的東西,如果就這樣走向晚年,會有多少遺憾與不甘。
最後有一天我跟妻子攤牌,我承認外面有女人,希望要離婚,願意用經濟補償她們母女。但是對於一個賢慧的妻子來說,她並不看重任何財產,她追求的是一個完整的家庭,中年離婚對於任何女人來說,是一個怎樣的打擊跟否定,所以我的妻子留下了眼淚,完全是出於絕望的痛苦。看到她這樣,我也流淚了,十幾年夫妻感情忽然戰勝一切,所以我就很堅決的說,我不要離婚了,就當我沒有提過。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我自認為在各方面一直都是一個有理性跟善良的人,但是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像是個低能兒,總是在兩個女人之間不停的搖擺,究其原因是我畢竟不是個狠心的男人。所以第三者知道這樣決定後,跟我大吵一架並離開了我。
所以我回去跟妻子過著一段平靜的日子,
但是沒有多久我就受不了,這並不只是性上面的需求,我也習慣了經常能夠與第三者約會的生活,它構成了我對生活的一種精神上的寄託,我喜歡和第三者一起時的氣氛,覺得年輕又充實。現在重新回來過死水無瀾的生活,心裡就覺得格外寂寞。
但是回到家庭之後的生活更加複雜,一方面我覺得對不起我的妻子,但是一方面我也無法面對她。所以我變得很陌生而客氣,甚至連上床睡覺都覺得很尷尬,最後有一天妻子就主動要求分房睡,我知道這是妻子通情達禮的美德,但是我更加清醒的意識到,我對妻子已經沒有絲毫熱情了,如果我們繼續表面上相安無事的生活在一起,那實際上是相互折磨。
最後我還是離婚了,但是大多數中年離婚的男人,還是會對妻子跟兒女有一份難以割捨的感情,所以離婚並不是那麼輕鬆容易,有時候想到我就這樣背棄與我朝夕相處十幾年的妻子,那份內疚與痛苦簡直難以名狀,常常在夜裡醉酒,也會想回到妻子與孩子的身邊。所以就在背負沈重的枷鎖下,我跟第三者結婚了。
但是我跟新婚的妻子間的性生活,讓我感到沈重的羞恥,我想到我就是為了追求這個而拋棄她們母女。我怎樣也無法讓自己忘記那兩個孤弱生命,也無法輕鬆的沈浸在新婚的生活當中,我經常在窗前出神的想念她們,然後我的新婚妻子也會感受到,雖然她也盡力忍耐,但是時間卻沒有抹卻我的負罪感。然後因為我覺得我為了這個婚姻犧牲了太多,所以產生了一種施捨的感覺,覺得對方應該要對我更好更多回報跟補償。
因此我會有氣使頤指的態度,我認為這是她應該做的,但是新婚的妻子卻認為她為了這份婚姻也付出了很多代價,也覺得心裡不平衡,最後兩人互不相讓,各有一肚子委屈,最後發展到水火不容。然後我對前妻與女兒所作的金錢上的付出,也讓新婚妻子開始忌妒吃醋。
一旦開始爭吵就很難停止,而我們當然沒有做愛的心思。尤其像對方也是職業婦女,兩邊都不想先低頭喪失尊嚴,雙方都是等著對方來主動和解,於是經常出現長時間的僵局,才結婚幾個月,兩個人就像一對形同陌路的男女,內心一點點的涼起來。
一個成功男性,表面上好像頂天立地,其實堅強背後有個脆弱的心靈,尤其是經過與妻子十幾年家庭生活溫暖,在跟一個職業婦女不煮飯不開伙,出差回家發現老婆可能還在外面玩,讓我有一種孤苦伶仃的感覺,覺得自己的家像是沒有女主人的空屋,我也越來越受不了這種現在速食的夫妻關係。最後我發現,從新婚妻子身上得不到的,就開始把情感又轉移給每次見面都關心我了解我的前妻跟孩子。
最後不到一年,第二場婚姻又是離婚收場,這次離婚一點猶豫都沒有。沒有痛苦,只有憤怒,只想早點結束名存實亡的婚姻。離婚後沒多久,我就去找前妻希望她原諒我,經過這一次我才知道我跟她們母女是無法分開的。
但是我的妻子卻已經走出來當初外遇的陰影與痛苦,她已經有她自己的想法跟幸福,所以她也不願意過像以前一樣擔心老公在外偷情生活。
所以現在我在等待妻子的回心轉意當中,但這場婚外情對我就像場惡夢,希望所有中年的男人都可以記取我的教訓,不要以為事業成功就可以為所欲為。
應該要知道一個人的人生是無法割斷的,幾十年的夫妻生活不可能讓一個人感覺像什麼都沒有,可以輕裝上陣重新開始,何況跟年輕的妻子之間還有年齡上代溝問題 ,所以我覺得男人們應該珍惜自己的婚姻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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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文來自:
http://chinese.engadget.com/2006/10/21/fried-my-computer/老人家說的~「歹年冬,搞蕭狼」真的沒錯..
看完上篇再來引伸閱讀此篇
~點我也許你會跟我一樣覺得..
想出這些怪招的人..他們腦袋可能真的跟我們長的不太一樣..
我覺得我這時是有點語重心長了~~但...
是的!!因為我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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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了一個結婚很久的朋友:當初你老公怎麼跟你求婚的啊?
我認為這一向是女人的夢想,也是女人一生的回憶...
「有跪著嗎?」:我忍不住的猜。
「沒有」:她笑著。
「那有鑽戒嗎?」:我晃著頭。
「也沒有...」:她伸出空白的手,還是笑著。
「那玫瑰花咧?」:我皺著眉。
「嗯..也沒有..」
「啊~那他沒跟你求婚喔?」:我不可思議的鬼叫。
「算是吧」:她點了點頭。
「那妳幹麻要嫁他啊?妳一定被騙了...」:我有點不能相信。
卻只見她笑笑的慢慢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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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有人問過我會結婚嗎?
那時我的回答是肯定的NO~當個不婚族不是很好..
只因任何想法、做事態度都不用考慮會被阻撓..
現今再度想起這個問題..我想..大概是我那時還不夠成熟吧!
對於感情還存在著一絲防衛的距離..
而現在若是再對我問同樣問題..我的答案不同了!~
但..這次我會提出問題反問他..「你能給我怎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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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商品標示部~不過不太厚道就是!!
【品名】俗稱老公,古稱相公!正式場合可稱丈夫或先生。
【成份】水,血液,脂肪,肌肉和骨骼組成的碳水化合物。
【整體特徵】內容五臟俱全,獨缺膽子,表面常塗抹衣冠楚楚,甜言蜜語等不實物!
除去外衣,則呈白斬雞之肉色!內容物也會伴隨時間演變,出現鮪魚肚,
駝背及凸頭等現象、但仍可勉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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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望..原本以為真的要出現2個月亮了..
沒想到查證台北市立天文館後才知這只是一場誤傳...
火星最接近的一次是在3年前...不過也沒有大到像月亮一樣..
唉!!網路謠言果然驚人..謠傳的信件內容:
請記下這一天(8/27)並且不要錯過這次難得的機會。
火星將會在晚上呈現出最明亮的時候..
從八月份開始,火星將會在晚上呈現出最明亮的 時候。從肉眼來看,
它會像月亮那麼大。繞著地 球走了34.56英里後,它的大小將在2006年8月27號 達到最大。
在2006年8月27號淩晨00:30一定要觀看哦!那時天空會看上去有兩個月亮!
相同的景觀再出現將會在2278年。
以下為
天文館的嚴正聲明:http://www.tam.gov.tw/news/2006/200608/06081103.htm關於8/27將可見到兩個月亮為謬誤消息!
近日關於今年8/27晚上將可見到兩個月亮的網路傳言,
請大家告訴大家:這是不可能的事!基本上,
這是從2003年火星大接近之前就開始散播的錯誤訊息。
關於8/27將可見到兩個月亮為謬誤消息!近日關於今年8/27晚上將可見到兩個月亮的網路傳言,請大家告訴大家:這是不可能的事!基本上,這是從2003年火星大接近之前就開始散播的錯誤訊息。
2003年8月底時,火星的確是幾萬年來最接近地球的時候,
但再怎麼接近,與地球的最近距離也還有5575萬多公里。
火星是個體積只有地球15%不到的行星,
從地球上觀察,即使在火星最接近時,
視直徑最多也只有25角秒(月亮約1800角秒);
換言之,以肉眼觀看,火星仍如一般星點一樣,
必須以望遠鏡觀察,才能看到火星的盤面,
絕對不可能大如月亮!
如左圖,是於2003年10月29日在天文館外拍攝的照片。
照片下方是臺北天文館後門外的「赤道經緯儀」模型,
而照片中間偏上方的紅色亮點就是火星,
可以清楚地看見:火星是個星點狀的樣貌!
在2006年8月,
火星的位置恰好與地球位在太陽兩側、幾乎相對的位置上,
不僅離地球非常遠(約3億8500萬公里),視直徑只有4角秒而已,
而且亮度只有1.8等,是火星可達的最暗程度!此外,
此時從地球上觀察,火星的位置非常接近太陽,故很難觀測到。
因此,
基於以上理由,「8/27將出現兩個月亮」這樣的消息是絕對不正確的!
臺北天文館在此懇請大家勿再散播這類謬誤的訊息,
並請大家幫忙轉告周遭的親朋好友這個訊息。謝謝大家的幫忙與合作!
圖片來源:台北市立天文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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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 孫越
已經離你們的新婚喜宴五、六個小時之後了。你們知道嗎?我常常有機會為新人證婚,也常常在婚禮中獻上我的叮嚀與祝福。雖說語重心長,但是現場的喜鬧及吵雜的音響,卻也將我殷切的交代沖淡了不少。
我最最要向你們小夫妻說的一句至要的話,就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高梁高,流水長,一年的四季不一樣。」在軍中的劇隊,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我們戀愛了。一年兩年直到六年多之後,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
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政府規定,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不得超過四桌,否則,主管記過。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同事們突發奇想,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非但不違反規定,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於是結婚當晚,大家都飽足而歸。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看看時下,媒體常常報導: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貧困時如此,小康亦復這般。
近年來,我常在演講時向那些已婚多年的聽眾問一個問題:您們當中仍在與另一半戀愛的,請舉手。多年中,只有一次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高興的立即將手舉得高的,並且用另一隻手指著他旁邊的那位老太太,當時我看見這位老婦人從臉上綻放出的笑容,直到今天,仍然印象深刻。
孩子的出生,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當然,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我和孫媽媽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在眾多的話中,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
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步入婚姻以後,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在《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這本書中寫著:「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
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著實讓我工作、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孩子們:我真願意在你們夫婦新婚之初,向你們贅述我和孫媽媽的戀愛史,我要提醒的仍是那句老話「夫妻是一輩子的事」。聖經上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在過去孫叔叔還未信耶穌的時候,我也曾在婚姻上出過岔錯。還好,在我腦海中時時都會想到那天,那天的午后,我和孫媽媽(當時的女朋友)在一幢咖啡屋的二樓,我們雙方都感到可以談論婚嫁了,就在那時,我萌生了一個念頭,就是「如果我要結婚,就永不離婚!」。
過去的我,身體不好,常常在病中,是她,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對孩子的教導上,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在角色的扮演上,她是嚴母,我是慈父,因此,孩子有什麼問題,第一個知道的是我,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
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我常想,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而人之所以為人,應當更有所望。有天夜裡,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我說:「我們夫妻如此相愛,令許多朋友羨慕。但是,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先走吧!」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要走我先走。」她的語氣肯定。
我問她為什麼?
她接著就說:「你比我堅強,要是我先走了,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
我趕緊接著說:「誰先誰後,不是妳決定的,那是上帝事。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孫越,要是你先走了,我會每天哭,我要以淚洗面。要是你先走了,我會每天不吃飯,因為我食不下嚥。要是你先走了,我會每天不出門,我要足不出戶。要是你先走了,我會……」 。
我趕快搶著說:「算啦!還是妳先走吧!」
你們不要笑,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說明她比我脆弱。我須在我有生之年不斷的讓她清楚,夫妻是一輩子的事。如今,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讓我們凡事謝恩、凡事禱告。真對不起,在你倆的新婚之際,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請允許我再說一次:夫妻是一輩子的事。你們因愛而結合,愛就是一種責任,愛就是一種責任。
你們的老朋友--孫越叔叔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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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寶寶去U2看電影..回味以前的電影..我們選了"天蛛地滅Ⅰ"..
唉!!血腥畫面果然不適合容易緊張的我..
虐待了自己將近2個小時ˊˋ..噴血場面真的好噁~
這也想到前些時候收到的轉寄MAIL!!
主旨是隻蜘蛛造成傷口潰爛壞死..傷口頗大的!!
也找了關於這隻蜘蛛的資料..
中文介紹超少的..幾乎說是沒有..找到的都的是跟轉寄信件裡的一樣!!
英文網頁裡介紹的比較豐富!!
從它的蜘蛛特色.生長環境.分布國家.叮咬症狀到急救方法都有詳細介紹..還有其他研究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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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 這全都是用電阻, 電容, 電晶體, IC... 等電子零件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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